如何做好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如何做好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

如何做好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

1、如何做好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

一、认真做好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   

1、成立招生宣传小组,确保招生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小组成员中有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老教授,也有年富力强、富有开拓精神的从事教学的青年教师、从事学生教育管理、教务工作的年轻干部。   

2、认真参加招生宣传前期培训,掌握有关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及宣传技巧。积极参加招生办组织的有关培训,对因公未能参加培训的招生宣传小组成员,事后专门抽时间予以认真培训,确保招生宣传工作的质量。   

3、积极查找当地相关中学的资料,确保招生宣传工作有的放矢地顺利铺开。   

4、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因地制宜制定与实际相结合的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确保招生宣传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   

5、事前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沟通,从机构上保证招生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如何做好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

2、如何做好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

一、认真做好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   

1、成立招生宣传小组,确保招生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小组成员中有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老教授,也有年富力强、富有开拓精神的从事教学的青年教师、从事学生教育管理、教务工作的年轻干部。   

2、认真参加招生宣传前期培训,掌握有关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及宣传技巧。积极参加招生办组织的有关培训,对因公未能参加培训的招生宣传小组成员,事后专门抽时间予以认真培训,确保招生宣传工作的质量。   

3、积极查找当地相关中学的资料,确保招生宣传工作有的放矢地顺利铺开。   

4、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因地制宜制定与实际相结合的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确保招生宣传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   

5、事前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沟通,从机构上保证招生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如何做好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

3、如何做好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

一、认真做好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   

1、成立招生宣传小组,确保招生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小组成员中有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老教授,也有年富力强、富有开拓精神的从事教学的青年教师、从事学生教育管理、教务工作的年轻干部。   

2、认真参加招生宣传前期培训,掌握有关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及宣传技巧。积极参加招生办组织的有关培训,对因公未能参加培训的招生宣传小组成员,事后专门抽时间予以认真培训,确保招生宣传工作的质量。   

3、积极查找当地相关中学的资料,确保招生宣传工作有的放矢地顺利铺开。   

4、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因地制宜制定与实际相结合的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确保招生宣传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   

5、事前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沟通,从机构上保证招生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宜兴教育网小升中学怎么招生报名

4、宜兴教育网小升中学怎么招生报名

按学区划分的 014年宜兴市城区小学、初中招生方案 为规范有序做好今年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根据《2014年宜兴市幼儿园、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宜教普〔2014〕30号)精神,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就近、维护公平”的原则,特制订城区小学、初中招生方案。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施教区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施教区学生,可直接报名入学。

1、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和房产,户籍与房屋产权证相一致的。

2、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的(不含挂靠户)。

3、学生父母(或父母一方、学生父母与上一辈共有)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含非宜兴市户籍学生)。

4、学生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上一辈处落户,上一辈在施教区拥有正式户籍和房产的。

5、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施教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符合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2013年6月30日前参加社会保险)。 说明:

1、在城区集体户口子女入学,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施教区学校入学。

2、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凭拆迁安置的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的学校就读。 第二批次:择校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择校,经公开方式确认录取后入学。

1、学生家庭在城区无户口和房产,但父母在城区工作,且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本市学生。 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含学生家庭,租房户或亲戚等),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父母工作单位提供的一年以上的工资清单,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2、施教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取得暂住证半年以上,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暂住证(取得暂住证半年以上且暂住地在施教区内),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

3、城区跨施教区就读的学生。(仅限城区内与学校施教区相邻社区居委内的学生) 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 备注:

1、学生登记报名时需带家庭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有关证件,同时小学新生带幼儿素质报告单、初中新生带小学毕业证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带第二批次第二条款中列出的相关证明材料。

2、如房产证暂未办理到位,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3、实验小学城中分校不招收择校生。施教区内符合择校条件的学生到实验小学城南分校登记。 二、招生时间安排:

1、7月1日-2日:第一批次施教区内学生登记报名。

2、7月3日:第二批次择校生分类作登记。

3、7月4日:集中汇总各校施教区内学生报名及择校生登记情况。

4、7月8日:各校出台并公布择校生招生方案。

5、7月16日:择校生招生。 三、相关要求:

1、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切实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做好招生服务工作,热情接待家长来访。凡本校、本施教区内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妥善进行处理,确保群众满意和社会稳定。

2、要认真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确保学校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相适应,各校必须按计划招生,原则上实行标准班额办学。

3、今年城区小学、初中实行计划招生。第一批次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确保应收尽收。在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再进行第二批次择校生的登记与招生。如施教区学校学额已满,第二批次中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4、学校在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且择校生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实名摇号的方式录取择校生。 宜兴市教育局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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