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报考条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报考条件

1、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报考条件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报考条件如下:

1、通过考试取得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3年;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注意事项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和提醒一点的是,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非全国统一考试,而是有9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北京、石家庄、南京、杭州、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和乌鲁木齐。报名人员应该在自己工作或户籍所在的城市报名并参加考试。也就是说,如果户籍地和工作地都不在这些试点城市的,是不能报考的。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分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两个层次。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及其注册管理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2005年前暂不要求),并达到规定的学历和工作年限,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由省级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持证者任经济师职务。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共有4个科目,包括:《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和《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对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政策与制度》科目,但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其他3个应试科目。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后,方能以房地产经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及其注册管理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愿意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由各省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 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房地产经纪人有权依法发起设立或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房地产经纪机构关键岗位工作,指导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进行各种经纪业务,经所在机构授权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等重要业务文书,执行房地产经纪业务并获得合理佣金。在执行房地产经纪业务时,房地产经纪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与交易有关的资料,支付因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而发生的成本费用,并有权拒绝执行委托人发出的违法指令。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有权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地产经纪人的指导下,协助房地产经纪人处理经纪有关事务并获得合理的报酬。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有权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地产经纪人的指导下,协助房地产经纪人处理经纪有关事务并获得合理的报酬。 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应当利用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处理或协助处理房地产交易中的细节问题,向委托人披露相关信息,诚实信用,恪守合同,完成委托业务,并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充分保障委托人的利益。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必须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只能注册、受聘于一个经纪机构,并以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不得以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身份从事经纪活动或在其他经纪机构兼职。未取得注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考试以及申请注册。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报考条件

3、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报考条件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报考条件如下:

1、通过考试取得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3年;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注意事项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和提醒一点的是,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非全国统一考试,而是有9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北京、石家庄、南京、杭州、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和乌鲁木齐。报名人员应该在自己工作或户籍所在的城市报名并参加考试。也就是说,如果户籍地和工作地都不在这些试点城市的,是不能报考的。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被国家取消了么

4、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被国家取消了么

法律分析:没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其性质由准入类变更为水平评价类,其含义是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房地产经纪专业相应级别专业岗位工作的职业能力和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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