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2020年江苏省正高级职称评审具体条件是什么?
1、2019年江苏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评审范围:全省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馆、少年宫等教育机构。 评审对象:上述学校和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文件印发之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在申报对象之内。 教师发展中心中原进修学校教师,省、市级独立设置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前已受聘高级讲师职称的,可按专职教科研人员评审条件直接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从起,。
2、2020年江苏省正高级职称评审具体条件是什么?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拓展资料: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
3、
中专的职称分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中一中二是中学的教师职称,中学的教师职称分为:中学三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高级职务设讲师、高级讲师。实验专业中、高级职务设一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其中,讲师、一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为中级职务,高级讲师、高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为副高级职务。 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原来只有部份系列设有正高级,部份系列不设正高级。 2017年1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