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职业技能补助金怎么领取,中级经济师通过后,辽宁社保局有补贴吗

沈阳职业技能补助金怎么领取

1、沈阳职业技能补助金怎么领取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23 沈阳职业技能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 申领条件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与依法设立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累计满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企业职工以及企业依法使用的劳动派遣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3500元、 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2、企业职工领取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需在取得相应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二、 申领程序(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 在对其进行自主评价和公示后,由企业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申领补贴。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明细表》(附件1);

2、《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附件2);

3、申请者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者劳动合同复印件;

6、统筹地区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职工申请技能补贴时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取得证书时为在职状态,由申请者本人持上述要件的

2、

3、

4、6到原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二)审核。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在线核验等方式,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由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告知;审核通过的,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审核证书的查询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cn )、辽宁省职业资格工作网 (http://www.***.org.cn )、沈阳市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org.cn )。(三)抽查。区、县(市)人社部门要组织劳动监察、职业能力建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等部门,对企业上报的证书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公示名单前)。(四)公示。复核通过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季度在沈阳。

中级经济师通过后,辽宁社保局有补贴吗

2、中级经济师通过后,辽宁社保局有补贴吗

摘要 部分地区有相关的补贴政策,拥有中级经济师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根据海南省的公告来看,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同一系列(专业)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由于各地区政策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其他地区对于申领补贴的规定可能会有不同,小伙伴们可以关注当地相关机构的官网,或与当地社会保障局联系,询问相关事宜。下面是部分省市的技能提升补贴申领金额的信息: 海南省初级经济师可申领800元补贴;中级经济师可申领1300元;高级经济师可申领1800元。山东省初级经济师可申领1000元补贴;中级经济师可申领1500元;高级经济师可申领2000元。(具体以各市政策为准) 各地区政策不一,小伙伴们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来了解详细情况。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3 中级经济师通过后,辽宁社保局有补贴吗 您好,我是骝莲,很荣幸为你解答。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啦,请稍等,我整理一下答案❤ 部分地区有相关的补贴政策,拥有中级经济师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根据海南省的公告来看,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同一系列(专业)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由于各地区政策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其他地区对于申领补贴的规定可能会有不同,小伙伴们可以关注当地相关机构的官网,或与当地社会保障局联系,询问相关事宜。下面是部分省市的技能提升补贴申领金额的信息:海南省初级经济师可申领800元补贴;中级经济师可申领1300元;高级经济师可申领1800元。山东省初级经济师可申领1000元补贴;中级经济师可申领1500元;高级经济师可申领2000元。(具体以各市政策为准)各地区政策不一,小伙伴们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来了解详细情况。

2020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补贴?

3、2020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补贴?

相关待遇和优惠政策(一)服务期间相关待遇“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主要从事乡镇、村的农技、卫生、水利、扶贫、农村文化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可根据需要兼职乡镇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妇女儿童之家辅导员等。并按照国家、省和服务地区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二)服务期满相关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录计划职位。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聘职位。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4、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各地提供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其中,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员,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享受相应的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5、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其中,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能及时就业的人员,享受其服务地区为其提供的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6、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享受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的免费代理服务。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基层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照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享受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

8、“三支一扶”人员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被推荐参加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优秀青年志愿者及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有关奖项的评选。

辽宁人社部颁发的证书在广东可以领补贴吗?

4、辽宁人社部颁发的证书在广东可以领补贴吗?

辽宁人社部颁发的证书在广东可以领补贴。 职业资格证书的登记分级: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辽宁省农村教师生活补贴什么时候发给教师

5、辽宁省农村教师生活补贴什么时候发给教师

2017年辽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及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工资发放  (一)课堂教学教分值按公式N=计算。其中为教师所授第i班学时数,为所授第i班课时折算系数。  计算以教务科正式下达的学期教学计划及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本依据。按不同情况取值如下: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1)教师担任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教案(简称“两个头”),则=

1、00  (2)教师担任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0.9。  (3)新开课(不包括新教师所开第一门课)=

1、2。  (4)教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

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所接(代)课的=

1、2,否则所接(代)的课,=

1、0。其余课时按正常情况计算。  (6)其余情况授课,=

1、0。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青年教师-职业人物高清图库-名片之家  (1)1~20人,=0.8  (2)21~35人,=0.9  (3)36~50人,=

1、0  (4)51~65人,=

1、1  (5)66~80人,=

1、2  (6)81人以上以20人为间隔类推。  教师所担任的授课如涉及上述多种情况,则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复合计算。  (二)在校外带领并指导学生野外操作实习按每周每班40教分计,由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按情况分配,但每个教师最高不得超过每周22教分。  (三)无课教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周学时×0.6进行计算。  (四)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同时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如下标准核定教分。  相关阅读  2016-2017年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通知  为深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特制定乡村教师(包括全国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下同)支持计划。  一、重要意义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薄弱环节和短板在乡村,在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教育,帮助乡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发展乡村教育,教师是关键,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稳定和扩大规模、提高待遇水平、加强培养培训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乡村教师队伍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乡村教育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广大乡村教师为中国乡村教育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但受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条件不便、学校办学条件欠账多等因素影响,当前乡村教师队伍仍面临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配置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制约了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于解决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带动和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师德为先,以德化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规模,集中人财物资源,制定实施优惠倾斜政策,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解决乡村教师短缺问题,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提升质量,提高待遇。立足国情,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打出组合拳,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加强培养补充,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地位待遇,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  ——改革机制,激发活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拓宽乡村教师来源,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畅通高校毕业生、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通道,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以及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通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带动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三、主要举措  (一)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为乡村学校持续输送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支持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鼓励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根据当地乡村教育实际需求加强本土化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中央财政比照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三)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各地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四)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五)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各地要研究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六)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各地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乡村优秀教师相对稳定。  (七)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和支持全员培训,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整合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校优质资源,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同时建立支持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2015年起,“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教师校长培训。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八)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省(区、市)、县(市、区、旗)要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各省级人民政府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要向乡村教师倾斜。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任务分工,分解责任,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要着力改革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对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面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成绩突出的基层教育部门,有关部门要加强总结、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二)加强经费保障。中央财政通过相关政策和资金渠道,重点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开展督导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国家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省、市、县、乡各级人民政府要制订实施办法,把准支持重点,因地制宜提出符合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将本计划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请各省(区、市)于2015年底前,将本省(区、市)的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多地调整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  据了解,生活补助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实施情况,共下达综合奖补资金2

1、14亿元。各地及时下拨中央综合资金,保障资金投入,结合实际确定补助标准。吉林按照自然村屯、乡镇政府所在地两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300元的补助。云南统一执行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湖南按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三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的补助,各县可自筹资金相应提高标准。青海、新疆的补助标准基本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青海从200元到600元分为5个档次,新疆从200元到800元分为7个档次。2015年上半年,已实施县平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52元,其中23%的实施地区平均标准在500元以上。奖补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补助标准逐步提高。  同时,部分实施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较高的补助标准,如安徽金寨县、云南绥江县,湖南泸溪县、凤凰县等地的最高补助标准达到或超过了1000元。较高的补助标准使得这些地区农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出现了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可喜局面。泸溪县洗溪镇中心完小校长张贤彪说:“我们县对农村教育非常重视,农村老师的生活补助最高达到1400元。每年我们都有几十个城镇老师写申请要求到其他乡镇村小去支教,我们只能择优批准12个。”湖南凤凰县茶田镇和平教学点教师曾令忠说:“现在我每个月有1400的津补贴,加上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我每年能够拿6万多块钱,这在我们贫困山区算高工资了,我安心了、满足了。”攸县鸾山镇漕泊小学教师杨云清说:“自从我们老师的待遇提高以后,积极性也高了,不用再为经济条件去操心,只想把学教好,把知识教给学生,把我们的快乐和幸福传给学生。”江西省永修县燕山中学教师刘毛生说:“国家有这个政策下来了,那么就是国家对你承认,国家对你肯定,我希望更好地在农村这块土地上工作。”局部地区成效喜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  相关链接:近95万人受益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教育部就各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指出,多数省份认真抓好落实,补助覆盖面大幅提高。目前,有连片特困地区县的2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22个省份)都出台了省级层面实施方案。2015年,22个省份699个连片特困地区县中,已有21个省份604个县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县数达到86%,比2013年增加55%;享受补助学校

6、7万所,受益乡村教师9

4、9万人。  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等16个省实现了连片特困地区县全覆盖。  并且,中央地方加大资金投入,补助标准逐步提高。2015年,604个实施县共投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3

3、2亿元,比2013年增加2

3、2亿元,增幅为232%。中央财政相应下达综合奖补资金2

2、8亿元,比2013年增加

10、78亿元。人均月补助标准为307元,比2013年增加49元,其中500元及以上的占13%,300-500元的占46%。  从各省政策看,湖南、四川、云南、西藏、新疆、兵团等地标准较高。如湖南按学校所在地情况,分为700元、500元、300元3个档次;四川要求不低于4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云南统一执行500元的标准;西藏按照地区类别等情况,从300元到950元主要分为3个档次;新疆基本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从200元到800元分为7个档次;兵团平均为600元,具体由各地综合考虑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拉开档次。  此外,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带动效应初步显现。许多省份不仅关注连片特困地区县,还将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省贫县等相对艰苦边远的地区,使更多乡村教师从中受益。  如广西补助对象除了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外,还包括其它地区的教学点;江西补助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山区、库区、湖区等地区的农村屮小学;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补助对象为全省所有乡镇及以下学校。  在中央政策的引领下,江苏、山东、广东等没有连片特困地区县的省份也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对乡村教师实施补助。如广东2013年开始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2015年将标准进一步提高至人均不低于700元/月,省级财政承担资金的50%-80%。  2013年9月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颁布实施以来,部分地区成效突出,乡村教师安心乐教。  部分实施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较高的补助标准,如安徽金寨县、湖南泸溪县、凤凰县,四川马边县,云南绥江县等地的最高补助标准达到或超过了1000元,其中马边县最高为2000元。由于补助标准较高,这些地区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出现了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可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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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坚持"建立一流师资队伍、创建一流学院、培养一流人才"的建院方针和"面向全国、服务辽宁、为企业 学院风景和经济管理部门培养高素质、高技能、职业化、一流人才的办学宗旨",以全新的教育理念兴办现代化的一流学院。该院又是省政府认定的企业和经济管理干部培训基地,国家经贸委序列的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和国家外专局认定的BFT考试培训中心,承担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出国人员培训任务。我院从1997年开始(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被列入全省首批进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试点院校,现有27个深受社会欢迎和具有前瞻性的高等职业技术专业,面向全省招收应届毕业生。招生全部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并有3个专业被列入国家级、省级试点专业。特别是转制后,为学院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凡在我院学习的高职学生,毕业当年经考试合格可直接进入东北财经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工业学院、沈阳农业大学等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学院设立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为进一步加速学院的发展步伐,经省政府批准,原辽宁省工艺美术学校已与我院合并,转制后更名为"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工艺美术分院",招收艺文、工科高职专业学生。 [编辑本段]办学条件 学院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教师有出国深造培训的经历。还拥有一支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兼职客座教授、副教授(教师)队伍。学院办学条件优越、环境幽雅,拥有良好的声像教学、高配置计算机、电化教学、多功能模拟实验、实训等现代教学设备和设施、图书馆及藏书、文体活动中心、生活设施等方面在省内堪称一流,是有志从事经济和企业管理、现代技术及艺术设计职业青年的理想选择。 [编辑本段]历史沿革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于1984年1月,主要承担机关及企业中、高级管理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任务。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1997年被省教育厅列为全省第一批15所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试点院校之一。“十一五”期间,学院确定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与继续教育、产业服务相互融合有机链接的“金三角”发展模式,在建院三十周年之际,努力将我院建设成为综合性、应用型、具有产业经济特色的一流职业管理院校。 [编辑本段]办学规模 学院现有大专在校生7500余人,年培训在职干部约5000人。占地面积4

2、8万平方米,藏书32万册,固定资 学院军训产原值948

4、16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207

6、15万元。各类实验、实训室80个,计算机2000台,另配有省内一流的工业产品快速设计、成型和制造的相关教学设备。 学院现有教职工569人,其中专任教师337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143人,“双师”型教师190人。 学院现有十个系,44个三年制高职专业,14个五年制专业。其中工业设计(计算机与产品开发)专业为国家级试点专业、省级示范性专业;税务(企业税务会计)为辽宁省首批品牌专业、省级示范专业;《物流管理》为辽宁省品牌专业;《室内设计技术》专业为省级示范性专业;《商务英语》、《电子商务》为省级试点专业。 学院下设继续教育学院(辽宁企业管理培训中心),现已形成辽宁省干部出国外语培训、辽宁省职业经理人培训、辽宁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考评培训等四大培训基地,并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上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举办成人及自学考试本科教育。学院下设的工艺美术分院(原辽宁省工艺美术学校),已具备有产业经济特色的工艺美术专业开发、教学、培训与产业服务的能力。同时,学院为辽宁省行为科学学会、辽宁省职业经理人协会会长单位,在工业设计、税务会计、行为科学和企业行政管理等多个学科和专业领域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编辑本段]国际交流 学院大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先后与新加坡东亚管理学院、美国厄巴拿大学签署了交流合作协议。辽宁省二十一世纪经贸人才培训中心是学院投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经营专业人员培训、人才交流服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等七项业务。 学院突出能力培养,注重素质教育,全面推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双证书”制度,引进了澳大利亚TAFE人才培养模式和英国NVQ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目前可以开展65个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评认证。经过努力,学生毕业时可获得我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编辑本段]发展目标 学院实施以就业为目标的“十(行业)、百(基地)、千(就业指导教师)”工程,依托行业办学,已建 学院活动立56个实习、实训、就业基地;推进订单教育,使毕业生与就业岗位能力要求实现“无缝对接”;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成立“就业教育教研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等机构,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创业教育与服务。毕业生以“职业素质好,动手能力强,踏实肯干”受到社会普遍欢迎,优异的就业工作成绩也受到了省教育厅毕业办的充分认可和表彰:被省政府、教育厅授予2004—2005年度、2006—2007年度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分市场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获得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创业、艺术创作、科技创新成果展示优秀组织奖;辽宁省首届大学生创业成果展洽活动优秀组织奖等多项奖励。 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经省毕业办审定,我院2008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

2、75%。 [编辑本段]专业介绍工业设计 工业设计专业为国家级试点专业、辽宁省示范专业,拥有集实习实训与理论学习于一体的辽宁省工业设计实训中心。本专业的师资队伍为教育教学水平高、实践教学能力强的“双师型”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人才培养质量高,企业评价满意率达90%以上。本专业培养以计算机为工具,进行工业产品造型设计、产品结构设计、快速原形制造、三维反求技术、产品测绘设计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毕业后,可在科研及设计公司、家装公司从事产品造型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艺术设计、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产品结构设计以及产品加工制造等方面工作。主要课程有构成与应用、快速表现技法、工程图学、工程力学、工程材料、机械设计基础、人机工程学、动画设计、图像处理技术、二维CAD、三维CAD(UG造型设计软件)、快速模具设计及制作。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主要培养机电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培养方向定位在电气控制系统的安装配线和技术调试、机电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机电工程电气预算等。本专业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和培养目标的要求,与企业合作,实行2+1办学模式,强化实践教学和技能培养,毕业生深受企业欢迎。本专业的主要专业课有电工电子技术基础、机械设计基础、电气设备自动控制原理、可编程控制器、单片机原理、变频器应用技术、供配电系统、低压系统电气预算等。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 我院是国内首家开办电梯技术专业的高职院校,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技术方向)专业主要培养电梯的安装、调试、产品维修维护和电梯工程管理等专业技术人才。该专业与企业合作,实施订单教育;推行2+1办学模式,加大实践教学的比重,强化技能培养。毕业生100%就业,供不应求。主要专业课有电工电子技术基础、机械设计基础、电气设备自动控制原理、可编程控制器、单片机原理、电梯机械结构与原理、电梯电气控制原理、电梯维修技术基础、电梯技术标准与规范。 数控技术专业 本专业主要为装备制造企业培养具有数控编程和加工等方面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从事数控加工工艺与程序编制、数控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和技术管理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专业核心课程:数控加工工艺、数控加工编程与操作、CAD/CAM应用、数控机床使用及维修等。该专业是我院工程类的核心专业,师资力量雄厚。近几年通过校企合作,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教学质量和效果显著提高,企业对我院数控专业毕业生满意度高,就业前景非常乐观。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 随着中国电子业、汽车业等的快速发展,掌握并且熟练运用模具新技术的人才异常短缺。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基础理论,应用计算机进行模具设计、加工及维修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机械、汽车、电子、电器、轻工、塑料等行业,从事模具设计、模具工艺规程编制、模具CNC编程、模具加工和维修,模具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与管理工作。主要课程:冲压工艺与冲压模具设计、塑料模具工艺与塑料模具设计、机械加工技术、工程制图、模具二、三维CAD设计、模具CAM加工技术、数控编程与加工技术、快速成型与快速制模。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计算机网络管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及网站建设与管理人才。主干课程包括: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系统集成、网页设计、数据库原理与应用、WEB程序设计、网络操作系统、职业技能综合训练等。毕业生可就业于各类计算机网络公司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网络开发维护及管理、应用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管理等工作。历年来就业率均在90%以上,未来IT人才需求将逐步增加,就业前景广阔。该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教师均有硕士学位,并具备丰富的企业实践经验。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计算机及管理信息系统已成为企事业单位管理部门不可缺少的应用工具。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计算机基础理论、企业管理、财务工作流程、计算机应用和信息管理专业技能,从事计算机管理及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企业信息管理师)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毕业后可在企事业单位的计算机中心软硬件维护、同声速录与看打速录、后台数据库维护、信息系统开发及电脑销售等岗位工作。该专业毕业生就业率高,深受企业欢迎。 嵌入式系统工程专业 随着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和计算技术的飞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嵌入式系统在各个行业尤其是通信和消费类电子产业的应用。如手机、可视电话、数码相机、摄像机、机顶盒、路由器、数控设备或仪表、医疗仪器、航天航空设备等都是嵌入式系统。而目前在嵌入式系统应用领域掌握产品开发、生产、测试、维护、销售、咨询等技能的软件工程技术人才严重缺乏。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系统理论知识和嵌入式系统设计基础,能熟练运用设计工具进行产品开发与生产,并具有软硬件工作环境分析、编码、测试、维护、产品销售、咨询与培训等方面能力,适应各类与嵌入式软件相关的企事业单位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该专业就业潜力和空间很大。 会计专业 会计(注册会计师)专业是学院独家开设的具有前瞻性的重点专业。为社会和企业培养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特别是中国“入世”需要的,有扎实财务、税收、审计等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的,能够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办理国际间会计业务的,具有实用型、技能型和复合型特点的财务管理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后备力量。学生毕业后可以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内外资企业工作。本专业国际认可度高、职业寿命长,职业报酬在财经专业首屈一指。 税务专业 税务(企业税务会计)专业是学院独具特色的品牌专业。其培养目标是:为企业和税务机关培养具有财会专业技能和税收专业技能相结合特色的,能胜任企业纳税会计工作以及税务机关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具有助理会计师和税务师水平与能力的实用型、特色型管理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以成为企业专门从事纳税与筹划的特殊财务管理员、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员以及一般企业的主管会计、成本核算员等。该专业特色鲜明、技能独到,就业出口非常乐观。 财务管理专业 财务管理(工程财务)专业是我院2000年在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中首家开设的专业。本专业为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其他企业、机关投资项目、技改项目培养能适应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和经营项目投资管理需要的实用型、复合型应用人才。该专业的学生既懂会计、税收,又懂工程识图、机械识图、建筑材料、工程预算与决算,在人才市场供不应求,基本可以做到终身就业,职业报酬相当可观。 财务信息管理专业 财务信息管理专业是我院在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中首家开设、充分体现我院超前教育理念的专业。本专业为企业和政府机关培养能适应经济信息化和国际经济一体化需要的,具备助理会计师能力与素质,能够运用计算机系统对企业和其他经济活动的财务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预测和决策,为决策机构提供信息的财务管理人才。本专业由于人才独家供应,所以就业状况一直很好,职业岗位比较稳定,职业报酬较高,职业寿命较长。 审计实务专业 审计实务(企业内部审计)专业为了适应现代公司制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开放型经营、加强内部控制需要,于2006年在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中独家开设的新兴专业。本专业是为企业和政府机构培养具有会计和审计专业知识与技能相结合特色的,具有助理会计师和内部审计师水平与能力的,能适应企业、事业单位、审计事务所和政府机关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经济绩效审计、基本建设投资审计、项目投资审计和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审计需要的应用性、技能性人才。 投资与理财专业 投资与理财专业是为适应现代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灵活化、投资风险内部化需要而开设的专业。本专业是为大中型企业的会计岗位培养具备良好的财务管理基础,能够对企业的投资和筹资进行有效运作,能够确保企业资本保值与增值,确保企业经营资金良性循环,不断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的具有财务知识支持的理性投资管理人才。本专业特色是将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与投资知识与技能相结合,学生毕业后发展空间也非常乐观。 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 适应各类金融机构客户服务与管理工作岗位的要求,能胜任金融企业柜台操作、客户服务、证券经纪、保险代理、金融产品销售、理财顾问等岗位。主要课程有金融学概论、银行实务、保险实务、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个人理财策划等。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适应工商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岗位的职业资格要求,能胜任企业的招聘管理、培训管理、劳资管理、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工作,也可以在各类管理咨询机构和人才服务中心中从事咨询、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服务的工作。主要课程有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工作分析、招聘管理、培训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课程等。 商务英语专业 适应外向型现代商务管理工作岗位的要求,能胜任大量需要口头和书面英语交流的高级文员工作、涉外商务工作,成为涉外商务翻译、助理,三资企业的管理人员或业务人员,企业外设办事机构的业务代表、贸易顾问或行业协调员,也可从事英语教学、培训工作。主要课程有交际英语、商务英语、高级口语、英美文化、跨文化沟通、管理原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等课程。可获得剑桥商务英语中级证书。 市场营销专业 适应工商企业特别是服务型企业的营销管理和顾客服务管理工作岗位要求,能胜任营销调研、策划、沟通与管理、销售、客服等部门的业务工作,并可从事广告公司、市场调研机构和各类媒体的业务推广工作。就业的岗位群有营销经理、销售经理、销售代表、销售业务员等。主要课程有市场调研、产品管理、分销渠道管理、价格理论与实务、广告理论与实务、销售管理、服务营销等。可获得营销员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证书。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适应工商企业的生产车间的项目协调人、质量保证技师、生产监督员、调度员等工作岗位要求,能从事工商企业生产作业现场的组织、作业和质量管理工作或其他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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