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我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规定的社会工作专业主干课程有( )。A.社会学概论B.社会福利制度C.个案工作D.家庭社会工作E.社...
1、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素质,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的对象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是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第三条 继续教育的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不断得到更新、补充和拓宽,逐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工作适应能力、创造能力和业务水平。第四条 继续教育事业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振兴上海、开发浦东、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战略方针,为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发展高新技术、实现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服务。第二章 内容和形式第五条 继续教育的内容必须根据行业(系统)和单位的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等实际情况来确定,做到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的统一。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学习和掌握本专业、本学科最新专业技术知识,承担本行业(系统)重大科研课题,把握本专业发展动向,逐步成为本专业的学科和技术带头人。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主要结合本职工作,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学习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补充更新相关学科知识,拓宽知识面,培养独立解决复杂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成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主要结合本职工作,加强本专业知识学习和实际技能锻炼,掌握科学工作方法,培养、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新参加工作的大学、大专和中专毕业生主要是运用所学的专业技术知识,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在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工作方法等方面得到提高。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都要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努力学习和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从事涉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应提高外语口语能力。第六条 继续教育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灵活多样的原则,可采用短期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讲座、学术会议、函授、刊授、电化教学和自学活动等多种形式,有条件的还可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及出国考察、进修等。第七条 继续教育原则上以业余为主,但脱产学习不得少于规定的学时。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学习累计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2学时。每三年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内的脱产学习时间既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妥善组织,确保落实。第三章 基地和条件第八条 实施继续教育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学条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培训机构及各类干部培训中心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基地,各类学术团体、专业协会、学会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是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力量。要广开学路,提倡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和学术团体联合办学,跨省市、跨国联合办班。 高等院校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继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为社会提供继续教育服务。第九条 实施继续教育,除配备少量的专职教师外,可聘请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学和科技人员担任兼职教师。第十条 继续教育所需经费,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沪人[1992]54号文执行。 提倡集资办学,开展有偿服务,以增强继续教育自我发展的活力。第十一条 办学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做以有场所、有师资、有经费、有管理人员、有教学计划,并根据实际和可能,承担不同层次的继续教育。办学单位的办学资格需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条件,接受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接受继续教育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第十三条 各单位负责安排和管理本单位的继续教育工作,审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有关继续教育活动;按照有关规定,登记、检查和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督促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习任务;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后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应服从所在单位的统一安排,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参加考核;在接受继续教育后,有义务为本单位服务。
2、我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规定的社会工作专业主干课程有( )。A.社会学概论B.社会福利制度C.个案工作D.家庭社会工作E.社...
答案:ACE 解析: 主干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会统计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研究、社会工作实务、人类行为与环境、社会心理学。 其他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社会保障概论、中国社会思想史、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心理咨询、犯罪心理学、组织社会学、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妇女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残障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学、社会问题概论、NGO管理与发展、志愿者管理、SPSS应用教程、社会性别等。
3、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筑企业教育专业委员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团体,颁发的监利证书国家认不认可,全国是否
【1】该组织是什么性质?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筑企业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05年,隶属建设部、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领导,经建设部、教育部批准,民政部注册的社会团体。该协会是由建设教育有关部门、单位、团体、机构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的专业社会团体。在教育部、建设部和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的领导下,为全国建筑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服务,是政府联系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桥梁,是建设教育主管部门的参谋和助手。 【2】该组织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协会的主要业务与工作
1、从建设事业实际出发,制定协会发展规划,开展学术理论研究,探索建设教育的规律和特点。
2、对建设教育工作中共同关心的问题、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专题研讨,向领导机关提供咨询建议。
3、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开展建设教育改革试验、业务培训及咨询工作。
4、指导会员单位的研究、协作活动,指导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开展教育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的评估和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
5、组织研究、介绍国内外建设教育的动态和经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探索建设职业教育改革的理论与方法。推动建设职业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
6、组织研究建设行业主要职业的能力特征,组织编写能力培训教程和教材。
7、建立中国建设远程教育网,与有关单位合作,开展远程的学历教育与适应性的培训。
8、编辑出版《中国建设教育》杂志,宣传党与国家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与政策、建设部中心工作,提供国内外建设教育的动态和信息,开展学术与经验交流。
9、向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10、表彰并奖励在建设教育事业的各项工作和本会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11、兴办符合本协会宗旨的经济实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12、加强与国内各专业教育协会、建设部内各专业学协会、各省市建设教育协会的合作与交流,探索共同发展的有效模式。
13、接受建设教育等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关于教育、教学管理,质量评估,资格认证,证书管理,教材编写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14、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在已与德国、加拿大等国建立合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交流。 【3】颁发的学历国家是否承认? 国家是承认的,因为这些证书最终都是这个协会与国家相关教育机构联合颁发的,所以国家的承认的。
4、四川省质量协会的专业委员会
设备监理专业委员会 四川省质量协会设备监理专业委员会(简称四川省设备监理专委会)于2009年8月21日,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四川省民政厅批准(川民函[2009]306号)准予设立。四川省设备监理专委会是由四川省质量协会主管,由设备监理单位、设备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单位和有关的学术团体等方面代表以及与设备监理活动有关的个人志愿组成的设备监理行业的全省性非盈利的专业社会团体。 四川省设备监理专委会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政府及有关方与设备监理单位间发挥桥梁纽带和服务作用,组织全体会员,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设备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工程设备质量,提高设备投资效益,促进设备监理活动的健康发展为宗旨。 其业务范围为:贯彻落实国家设备监理制度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提高工程设备质量的重要意义。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国家设备监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依据法律、法规,参照国际准则和通行做法以及行业特点,研究、提出设备监理活动的有关规范和办法;总结经验,探索完善我省设备监理制度;推广设备监理的科学方法。根据委托受理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和注册设备监理师的执业资格的申报、初审工作,并加强设备监理师的注册管理;开展多层次的设备监理工程师学习、取证培训工作,根据委托组织注册设备监理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及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等。组织各方面力量,提供多种形式的设备监理技术咨询服务和设备监理专业技术培训,开展设备监理的经验交流工作,努力提高设备监理服务的质量,开展省内有关设备监理工作的友好往来、学术交流和经济技术合作,建立全省设备监理网络系统和设备监理专家平台,开展设备监理的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 石油天然气分会 四川省质量协会石油天然气分会(简称:四川石油天然气分会)于2010年11月22日,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2011年3月14日由四川省民政厅批准(川民函[2011]143号)准予设立。四川石油天然气分会机构类型为社团非法人的专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协会。 其宗旨为:围绕我省经济建设,组织开展全省石油天然气行业质量推进工作;传播先进的质量理念、方法和技术;引领石油、天然气企业推进全面质量管理。 四川石油天然气分会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坚持“引导健康消费,保障民生安全,规范行业和谐发展”的服务理念,团结全省石油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传播先进的质量理念、方法和国际国内最新行业动态,为提升我省石油天然气行业竞争力,提供专业化的质量服务;为会员之间横向联系、经验交流和技术探讨提供优质平台。 四川省是石油产品的消耗大省,燃料油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国民经济的安全运行,也关系着千家万户老百姓的生活。2010年省质协的工作重点中,就把稳步推进基础质量管理,逐步开展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作为工作目标。四川石油天然气分会的成立,对加强、组织开展全省石油天然气行业质量的推进工作,传播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推进石油天然气行业质量管理的研究和解决突出的质量问题,能够起到参谋助手、桥梁纽带、技术平台的作用。 四川石油天然气分会将积极向政府部门提供全省石油、天然气行业质量工作的信息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组织推动并指导全省石油天然气行业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还将依托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和设在四川省质检院的国家石油天然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技术优势,开展一些具有行业特殊要求的质量活动;同时将积极配合省质监局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与国家石油天然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作,动员分会会员单位参与制定四川省地方标准《加油站质量控制规范》;建立专家人才库,发挥会员单位中专家学者们的知识和智慧,有效组织调研、课题攻关,推广研究成果,落实局领导对分会提出的“加强分会建设,打造优秀行业协会,为我省石油天然气行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的要求,为我省石油天然气行业质量管理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5、今年教育部高考提分会有大改革吗
2015年教育部对高考投档录取有“26个不得”禁令 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 不得超越职权制定招生办法或照顾优惠政策; 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 不得擅自调整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项目范围; 不得划转计划委托任何军队院校招生; 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 不得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档案投放给高校或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 不得擅自改变高校招生计划类型; 不得为无计划高校或擅自为高校突破招生计划办理录取手续; 不得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 除国家特殊需要外不得在招生结束后违规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补录; 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 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 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 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 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不得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 不得在单独考试、综合评价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组织不符合本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生源; 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