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怎么样进行评价,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蔬菜心得体会怎样写
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怎么样进行评价
首先是看硬件:学校各设施的配置,如教学楼、食堂、卫生间、会议室、电教室、体育场地及配套设施;软件:组织机构、基地章程、专业设置、教师配置及教师等级和各类规章制度,学员名册及考评考核成绩等。
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蔬菜心得体会怎样写
2014年12月11日,怀安县农业局组织头百户镇一堵墙村新型职业农民50余人前往怀安县左卫镇东房子村蔬菜种植示范基地进行观摩学习。在此次活动中学员们不仅亲眼目睹了草莓、番茄等作物的栽培技术与长势情况,更对当地一位“土专家”云喜善肯钻研勤思考巧动手的育苗技术赞叹不已。此行不仅增长了学员们的知识,开阔了眼界,更重要的是增加了一些新型的种植理念,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学员们种植的积极性,对推动全县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王福广学员在心得体会中写到:经过对东房子村示范基地的参观学习,让我们农民们明白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大举措,也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关键环节。
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中培训类型怎么选择呀
1、加快构建培育机制和体系,畅通培育渠道。一是健全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出台《郴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意见》,成立由市领导牵头,农业、教育、科技等部门参与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权、各司其职、宏观决策、统筹协调和督办检查。各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彻底改变管理松散、敷衍塞责的现状。二是建立保障有力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打捆”各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实行专项审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对教育培训机构基础硬件、师资能力建设的投入,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更充裕的学习机会。三是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模式。积极推行“政府+学校+企业+农户”的产业联动培训等教育培训模式,采用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坚持短期培育和长期教学相结合,遴选出一批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培训教师,切实推进培训教师下乡、教育资源进村、人才培养入户,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四是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好精准扶贫工作相关政策,着力从贫困人口中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意义和配套政策,以及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着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重视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环境氛围。
2、不断创新培育模式和内容,吸引农民参与。一是确定好培育对象,有的放矢、以点带面。现阶段,农业生产企业带头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学生村官、种植养殖大户等具备成为职业农民的潜质,可通过对这一群体的先培训、先引导,实现示范带动,由点到面,推广普及,逐步建立起一支稳定的职业农民队伍。二是创新培育模式,实施分类教学指导。对现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采取专业授课、专家指导等形式,着重加强农业先进文化、产业关键技术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其生产经营技能和管理水平;对大中专毕业生,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其成为高水平现代农业领军人物;对青壮年劳动者,采取短期的“学校+技能+创业”多元化教学培训,着力提升综合技能素质,为培养高素质复合型职业农民提供人才储备。三是强化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作用。按照“农业发展产业化、产业发展园区化”的思路,建成一批体系完善、效益显著、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程度较高的新型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基地,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广阔的学习、示范、生产、创业平台。
3、制定出台培育扶持政策,保障农民权益。一是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和建档。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自愿为原则,对现有的规模种植、养殖大户进行入户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建档立卡。二是确定新型职业农民的资格认定标准。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严格标准、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和公开、平等、择优及德绩并重的认定原则。三是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认真落实中、省关于新型农民培育的各项政策和财政补助资金,同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新型职业农民就业,支持职业农民举办家庭农场或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立项、工资社保等方面给予扶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职业农民信用机制,对不同层次的职业农民给予相应的政策和不同的授信额度,大力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创业。
4、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有什么想法和建议
1、加快构建培育机制和体系,畅通培育渠道。一是健全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出台《郴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意见》,成立由市领导牵头,农业、教育、科技等部门参与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权、各司其职、宏观决策、统筹协调和督办检查。各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彻底改变管理松散、敷衍塞责的现状。二是建立保障有力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打捆”各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实行专项审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对教育培训机构基础硬件、师资能力建设的投入,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更充裕的学习机会。三是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模式。积极推行“政府+学校+企业+农户”的产业联动培训等教育培训模式,采用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坚持短期培育和长期教学相结合,遴选出一批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培训教师,切实推进培训教师下乡、教育资源进村、人才培养入户,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四是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好精准扶贫工作相关政策,着力从贫困人口中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意义和配套政策,以及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着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重视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环境氛围。
2、不断创新培育模式和内容,吸引农民参与。一是确定好培育对象,有的放矢、以点带面。现阶段,农业生产企业带头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学生村官、种植养殖大户等具备成为职业农民的潜质,可通过对这一群体的先培训、先引导,实现示范带动,由点到面,推广普及,逐步建立起一支稳定的职业农民队伍。二是创新培育模式,实施分类教学指导。对现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采取专业授课、专家指导等形式,着重加强农业先进文化、产业关键技术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其生产经营技能和管理水平;对大中专毕业生,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其成为高水平现代农业领军人物;对青壮年劳动者,采取短期的“学校+技能+创业”多元化教学培训,着力提升综合技能素质,为培养高素质复合型职业农民提供人才储备。三是强化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作用。按照“农业发展产业化、产业发展园区化”的思路,建成一批体系完善、效益显著、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程度较高的新型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基地,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广阔的学习、示范、生产、创业平台。
3、制定出台培育扶持政策,保障农民权益。一是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和建档。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自愿为原则,对现有的规模种植、养殖大户进行入户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建档立卡。二是确定新型职业农民的资格认定标准。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严格标准、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和公开、平等、择优及德绩并重的认定原则。三是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认真落实中、省关于新型农民培育的各项政策和财政补助资金,同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新型职业农民就业,支持职业农民举办家庭农场或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立项、工资社保等方面给予扶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职业农民信用机制,对不同层次的职业农民给予相应的政策和不同的授信额度,大力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创业。
5、如何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省市县三级决策体系中的优先位次、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对县区党政班子的考核内容。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要通过宣传发动和政策扶持,引导农民群众增强提升自我的主动性,提高务农的积极性,从被动接受培训向主动参加培训转变。
2、整合资源、系统推进各级财政配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经费,农业部门内部整合资源,要将新型职业农民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充分结合起来。比如在培育工作的技术指导环节,与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相结合。通过聘请创业培训师、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业老师等,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
3、完善培育模式、及时总结推广探索职业农民培育路径,完善总结新型职业农业培育模式,即“理论授课、网络辅导、基地实训、认定管理、帮扶指导、扶持发展”。将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骨干和负责人打造成职业农业的领军群体。将农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回乡青年通过培育,扶持发展成为职业农民的新生群体。扩展资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市县各级对培育工作没有清晰的思路和得力的措施,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的创新精神不足,仍然按部就班的依照传统工作思维和模式实施,试点工作的“试点”成效不明显。部分地方领导由于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缺乏了解和认识,对培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高。
2、政策扶持不到位。虽然各地都出台了扶持政策,但因为扶持力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和宣传不到位等原因,对农民参与培育的吸引力不够。
3、农户参与培育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长期以来大部分农民群众都是被动的接受培训。一是由于扶持政策缺乏吸引力,市县制定的扶持管理办法多难以兑现,且无实质内容,很难调动农民积极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含金量不足,农民参加培育后就算领到高级职业农民证书,其作用都不是太大,农民不愿参与。
4、经费投入不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不同于一般技术培训,需要系统、专业、长期的培育,所需资金较多,但实际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市县配套资金少,有的县区并未配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