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可申请多少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冶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每人可申请多少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每人可申请多少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应该是可以的。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劳动者每提升一级职业技能等级,可享受一次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但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劳动者已享受过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跨工种参加同一技能等级的培训,不能享受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冶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2、冶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冶金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好冶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以下简称冶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冶金行业职工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第三条 冶金工业部人事教育司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冶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冶金职业技能鉴定规划(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布局和审核);   2.制定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   3.对冶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   4.负责组建和管理冶金工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5.负责审核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站,报经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批准后,颁发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和标牌;   6.负责冶金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综合管理、资格认定和审核,经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核准颁发考评员资格证书和胸卡;   7.审核冶金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报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批准后实施;   8.管理和核发《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9.负责对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检查、评估;   10.组织实施和直接管理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工作。第四条 冶金工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冶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冶金职业技能鉴定;   2.制定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站建站条件与标准,负责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站资格审查工作;   3.参与制定冶金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组建相应的试题库;   4.制定冶金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资格要求,并负责组织资格培训和考核:   5.指导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工作,指导冶金企业内部工人考核,加强与其他行业以及地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联系与协调;   6.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7.参与推动冶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第五条 各省冶金厅(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劳动工资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本地区、本企业集团冶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本地区、本企业集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本地区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布局,向冶金工业部人事教育司申报本地区需要建立的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站;   3.管理本地区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站及负责考评员的推荐工作;   4.承担冶金工业部人事教育司安排或委托的各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第六条 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站   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站是承担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的具体实施机构。建立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熟悉所鉴定工种(专业)业务知识和组织实施能力的领导干部;   2.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设施;   3.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类别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及设施;   4.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鉴定考评员;   5.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第七条 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设立,由具备建站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由冶金工业部鉴定指导中心对其建站进行条件审查,报部人事教育司审核。经劳动部批准发给《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明确鉴定的工种(专业)范围、等级和类别,同时授予统一的《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标牌。 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设立,由各单位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报冶金工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第八条 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站长负责制,原则上站长由劳资部门派人担任,副站长由鉴定站所在单位派人担任。鉴定站要建立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第九条 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规则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部制定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办法和实施意见;   2.认真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必须从冶金工业部行业特有工种鉴定题库中提取鉴定试题,职业技能鉴定站不得自行编制试题;   3.应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严格执行考评员对其亲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4.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5.实行定期鉴定制度,具体日期、鉴定工种和等级类别、报名条件以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应在鉴定前一个月发出通知。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也可专门组织进行;   6.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可向职业技能鉴定站提出申请,由职业技能鉴定站签发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方式进行考核鉴定;   7.单位或个人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均应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用。鉴定费用主要用于支付:组织鉴定场地、命题、考务、阅卷、考评。检测及原材料、能源、设备消耗的费用。鉴定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当地财政、劳动部门规定的标准;   8.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当接受冶金工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业务指导和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国家职业资格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培训师资合格证书是国家承认的证书吗

3、国家职业资格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培训师资合格证书是国家承认的证书吗

1、 中华中医药学会和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合作,举办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师资培训班。

2、 师资考核以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考核采用笔试方式。经考核通过者,可申请获得中华中医药学会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培训师资合格证书》,作为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讲师任职资格的证明。

3、 中药调剂员是实行“行业准入制度”的中药类别国家职业资格,《中药调剂员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颁发,全国通用,是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师资合格证书”由中华中医药学会颁发,是行业学会的专业师资资格证书;“中药调剂员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颁发,是政府行政部门的证书。两种证书都有效,前者是专业水平的认证,后者是入职资格认证,用途有差别。

黑龙江省职业(工种)培训补贴参考标准目录出自哪个政府文件

4、黑龙江省职业(工种)培训补贴参考标准目录出自哪个政府文件

出自 《黑龙江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黑龙江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可以享受补贴。 办法明确,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四类人员可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在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由定点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对农村学员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学员,给予每人每月125元生活费补贴。企业新录用并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四类人员,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企业依据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及培训结果,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用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业培训,参照本办法执行。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5、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职业技能补贴指的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是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初次申请参加技能鉴定的补贴。职业技能补贴政策每个地方的标准都不一样,可上网查询或咨询当地人社局。职业技能补贴范围有就业援助对象、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财政部门按劳动保障部门实际减免的职业技能鉴定费予以补贴。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附符合减免政策的个人身份证明、被鉴定人员名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减免收费票据(减收或免收均需当事人签字)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于30日内将资金直接划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第十二条 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调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可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可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