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省中等
1、江苏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结构,促进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指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包括就业前的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等学校教肓,以及其他形式的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培训。第三条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初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和其他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与劳动技能的劳动者。第四条 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各单位招工用人,应首先从对口或相近专业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中择优录用或聘用。
2、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省中等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4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4月25日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江苏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的决定 。
3、江苏省赣榆中等专业学小学毕业还能上吗
江苏省赣榆中等专业学小学毕业不能上。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学毕业后只能上初中,不能直接上高中或职中,职中的全称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