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加强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治理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职业技能考评员3年内没有进行考评工作怎么办
1、劳动部《关于加强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治理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1)认真组织考评人员的资格培训;(2)严格进行考评人员的资格考核与认证;(3)做好考评员的聘任工作;(4)加强考评员的使用治理;(5)开展考评人员的业务考核和评估。
2、职业技能考评员3年内没有进行考评工作怎么办
一、 考评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技术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威望。 * 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应模块较高的操作技能。 * 具有相当于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能职称和资格证书。 二、 考评员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 符合考评员任职条件,本人提出申请,经其所在单位推荐,填写考评员审批表,并提交必要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材料。 * 地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专家组审查核实申报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签署同意参加培训考核的初审意见后报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各地申报的初审意见和资料,组织考评员任职资格培训和资格认证考核,对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颁发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评员资格证书。 * 开展智能化考试的ATA授权考试站,至少要有一名网络管理员和两名考评员,网络管理员需事先参加ATA认证培训。 三、 考评员的职责: * 完成考试站分配的工作,按规定要求实施考务管理。 * 执行考场监督,处理考场异常情况。 * 汇总考试结果,评判考试成绩,管理考试资料。 * 严格执行考试规程和亲属回避制度,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要求。 * 进行考试工作研究,为考试的发展和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 考评员的管理: * 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日常管理,每年指定专家组对考评员参加考试工作的表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的评价报告备查。 * 考评员每二年复审一次。复审的主要内容是: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掌握专业学科新进展的情况,遵规守纪情况,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和职务变动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经复审合格者由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考评员资格证书上加盖复审印章。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评员资格,注销考评员资格证书。
3、职业技能考评员3年内没有进行考评工作怎么办
一、 考评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技术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威望。 * 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应模块较高的操作技能。 * 具有相当于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能职称和资格证书。 二、 考评员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 符合考评员任职条件,本人提出申请,经其所在单位推荐,填写考评员审批表,并提交必要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材料。 * 地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专家组审查核实申报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签署同意参加培训考核的初审意见后报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各地申报的初审意见和资料,组织考评员任职资格培训和资格认证考核,对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颁发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评员资格证书。 * 开展智能化考试的ATA授权考试站,至少要有一名网络管理员和两名考评员,网络管理员需事先参加ATA认证培训。 三、 考评员的职责: * 完成考试站分配的工作,按规定要求实施考务管理。 * 执行考场监督,处理考场异常情况。 * 汇总考试结果,评判考试成绩,管理考试资料。 * 严格执行考试规程和亲属回避制度,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要求。 * 进行考试工作研究,为考试的发展和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 考评员的管理: * 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日常管理,每年指定专家组对考评员参加考试工作的表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的评价报告备查。 * 考评员每二年复审一次。复审的主要内容是: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掌握专业学科新进展的情况,遵规守纪情况,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和职务变动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经复审合格者由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考评员资格证书上加盖复审印章。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评员资格,注销考评员资格证书。
4、职业技能考评员3年内没有进行考评工作怎么办
一、 考评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技术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威望。 * 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应模块较高的操作技能。 * 具有相当于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能职称和资格证书。 二、 考评员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 符合考评员任职条件,本人提出申请,经其所在单位推荐,填写考评员审批表,并提交必要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材料。 * 地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专家组审查核实申报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签署同意参加培训考核的初审意见后报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各地申报的初审意见和资料,组织考评员任职资格培训和资格认证考核,对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颁发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评员资格证书。 * 开展智能化考试的ATA授权考试站,至少要有一名网络管理员和两名考评员,网络管理员需事先参加ATA认证培训。 三、 考评员的职责: * 完成考试站分配的工作,按规定要求实施考务管理。 * 执行考场监督,处理考场异常情况。 * 汇总考试结果,评判考试成绩,管理考试资料。 * 严格执行考试规程和亲属回避制度,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要求。 * 进行考试工作研究,为考试的发展和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 考评员的管理: * 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日常管理,每年指定专家组对考评员参加考试工作的表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的评价报告备查。 * 考评员每二年复审一次。复审的主要内容是: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掌握专业学科新进展的情况,遵规守纪情况,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和职务变动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经复审合格者由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考评员资格证书上加盖复审印章。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评员资格,注销考评员资格证书。
5、考评人员资格考核分为哪几部分?
考评人员资格考核分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规定,考评人员资格考核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两个部分。
6、请问你还有关于职业技能考评员方面的资料么 求知识 谢谢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一)考评员级别和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分初级考评员、中级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初级考评员负责对中级以下技术等级的考核,中级考评员负责对高级技术等级的考核,高级考评员负责对技师(含高级技师)资格考核、评审。 各级考评员可以承担社会性通用的工种(专业)职业技能资格的鉴定。 (二)考评员任职条件
1、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本地区、本行业工种(专业)中有较高威信。
3、有本工种工龄8年以上,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操作技能。其中:初级考评员必须具备高级技工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中级考评员必须具备技师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高级考评员必须具备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确有技术专长的“技术能手”和“能工巧匠”可以不受工种工龄限制。
4、经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合格,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考评员的职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规程、方式、方法、技术等级标准(技师任职条件)、评分标准、工作守则,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知识。考评员资格培训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实施。 (三)考评员资格申报和审批
1、申报程序。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或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提名,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审批表》,经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核,送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2、申报材料。本人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技师、高级技师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成绩;以及证明本人工作业绩、技术革新等方面的贡献和成果的材料。
3、核准权限。根据申报的材料由省劳动保障厅审查核准。
4、资格证书。经批准取得考评员资格的,由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发给相应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胸卡。资格证书、胸卡由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按劳动保障部统一样式印制。 (四)考评员的管理
1、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由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直接领导,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建立考评员档案,加强综合管理。
2、考评员要严格遵守考评员工作守则、考核规程、考场规则。
3、考评员有权对考核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每年应对考评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表现作出评价。对优秀的应予表扬奖励;对长期不参加考评工作或考评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可由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取消其考评员资格,收回考评员资格证书和胸卡。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制度一、考评员的使用管理 (一)考评员由鉴定所统一使用和管理。 (二)考评员的派出由鉴定所安排。无特殊原因,考评员一年内三次以上不接受考评任务的,鉴定所报请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不再用其担任考评员。 (三)考评员的派出采取不定期轮换方式,组成考评小组,并由鉴定所指定考评小组组长。 (四)考评员在同一鉴定所(站)内连续从事考评工作不得超过3次,且考评小组成员每次轮换不少于三分之一。 (五)考评员派出时,必须坚持亲属、师徒、师生的回避制度。考评员在考评工作中违背考评原则,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评员资格。 (六)定期或不定期举行考评员会议,总结和交流考评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完善考评方法和评分标准。 (七)建立考评员日常管理档案,记录考评员的每次考评工作情况,对考评员每年的工作表现作出评价,优秀的给予表扬奖励。 (八)对于在考评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长期无故不参加考评工作,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考评员,由上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予以解聘,并报其发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取消其考评员资格,收回考评员资格证书和胸卡。 (九)考评员在考评工作中造成丢失考生工件、无法鉴定考生成绩或其他责任事故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解聘。 二、考评员的业务评估 (一)鉴定所建立考评员日常业务考核制度。每次鉴定结束,鉴定所负责人或现场督导员,必须对每个考评员的工作作出公正、准确的评价,并填入《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业务考核记录表》中,作为考评员日常管理档案的记录。 (二)每年年终,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人员和督导员,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业务考核记录表》,分别对考评员提出年度评议意见,并评定等次。 (三)考评员年度评议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四)年度评议考核为优秀的考评员,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评议考核为不合格或社会意见大的考评员,暂停其考评工作安排,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仍未能改正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取消其考评员资格。 (五)考评员的日常档案记录和年度评议结果,将作为其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